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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八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行第一框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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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课 生命健康权与我同行
第一框 生命与健康的权利
第一课时(总第5课时)
 
课标要求:
我与他人的关系”中的“权力与义务”部分: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犯,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,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,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、生命和权利。
教学目标:
1知识目标:
通过教学,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内涵和特性;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,不容侵犯,受法律保护;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。
2、能力目标:
通过教学,使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生命和健康的权利,增强法律意识,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;并提高学生搜集信息、处理信息的能力及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3、情感、态度与价值观目标:
通过教学,让学生感受生命和健康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,体会人格权利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,自觉尊重生命与健康的权利,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,遵纪守法,加强社会责任感。
教学重难点:
1、教学重点: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,受法律保护。
2、教学难点:人格权的涵义及特点;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。
学生分析:
1、针对的问题:
现实生活中,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时有发生,对未成年人生命安全、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隐患也经常存在,而作为未成年人,很多学生缺乏安全、健康意识,加上法制观念不强,对生命健康权也了解得不全面,以致自己的生命健康经常受到侵犯或伤害。所以教学中,应突出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,并强调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,引导学生懂得重视自己的生命和健康,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。
2、学生的需要:
从现实角度看,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伤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、身心健康的行为和隐患,作为未成年人有必要对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进行了解,从而对某些行为做出是非辨别,运用法律加以维护。从法律角度看,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受并行使其他公民权利的前提和基础,所以未成年人只有全面了解并正确行使了这项权利,才能保证其他权利的实现。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看,正确理解并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,有利于生命意识、健康意识、责任意识的培养,利于学生自身的健康成长等。
课前准备
教师:
搜集生活中与学生相关的侵犯人格权、生命健康权的典型案例,并整理归类,根据教学需要,请学生帮助绘成漫画并制成课件。②认真学习有关人格权、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条文和法律依据。
学生:
寻找发生在自己身边有关侵犯人格权,尤其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案例。查找并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教学方法:本课的教学拟采用活动式教学、可运用:情景创设、案例分析、主题探究等教学方法。
教学内容:讲授本课第一框——生命与健康的权利
教学过程:
一、导入新课
1、导入语:(见教材第三课引言部分)
2、板书课题:       第三课   生命健康权与我们同在
二、讲授新课
板书框题: 第一框 生命与健康的权利
生命健康权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,是我们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你们知道什么是人格权吗? 人格权中的“人格”和我们平时所说的某人“人格高尚”,“某人有伟大的人格”中的“人格”含义一样吗?
教师讲述:
我们平时所说的“人格”是指人的“精神品格”,而人格权中的“人格”,是指作为法律所承认的“人”的“资格”。所以,人格权也就是做人的权利,是自然人对自身享有的权利,是公民的基本权利。(板书标题)
1、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
情境活动一:(见教材P24页材料)
想一想: 以上行为,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?(人格权或生命健康权)
什么是人格权呢?
(1)人格权及享有人格权的重要性
人格权,是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对自身所享有的权利(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,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)。
自然人的生命、身体、健康、自由、姓名、肖像、隐私等,是作为一个“人”所不可缺少的“东西”,我们可以称之为“人格利益”。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,对自己的生命、身体、健康、自由、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隐私等“人格利益”所享有的权利,称为人格权。人格权,是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,因人的出生而当然享有,因人的死亡而当然消灭。
(2)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
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一种,分为生命权和健康权,生命权是公民作为人的存在,作为权利主体的前提条件,是每个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,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人最高的人身利益。因此保全生命不受非法侵害是第一位重要的人身权利。健康权又称身体健康权,它包括精神和身体两个方面。
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刑法、民法以及行政法等法律的共同保护,故意或过失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,要根据清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,同时承担民事责任,严重伤害他人健康的行为,一般都要受到刑事制裁,并附带民事赔偿,对于轻微的伤害行为或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任的伤害行为,一般都要承担民事责任。
相关链接:(见教材P25页链接材料)
(3)人格权的内容
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,它包括哪些内容呢?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物质性人格权         生命健康权
人格权的内容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精神性人格权—— 自由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
(4)人格权的特性
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,它与生命相伴,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。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,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,不得转让、抛弃、继承,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,更不可与人身分离。
(5)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
情境活动二:(见教材P26页材料)
议一议:上述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?(学生讨论回答后,阅读教材正文)
想一想: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?法律是如何规定的?
教师讲述:(略,详见教材P26页)
2、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
情境活动三:(见教材P26页材料)
议一议:法律禁止使用童工,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重要意义?(P27页)
(1)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
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,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。
议一议:
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,我国法律作了哪些特规定的?
(2)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
   (学生阅读教材后讨论如下问题)
议一议:
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主要有哪些?
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)
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你会怎么做?
(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,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。)
三、课堂小结
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,健康是连金钱也买不到的。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权利,我们更应该懂得保护和珍爱。
四、作业
见《资源与学案》:一、请你选择;二、请你说一说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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